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印刷企業排污行政公益訴訟案
2023-06-15 22:03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責編:覃子喻
- 摘要:
- 檢察機關針對轄區內印刷企業普遍存在的VOCs治理設施不達標、違法排放廢氣等問題,推進履職方式由個案辦理向類案監督向系統治理創新發展。通過個案檢察建議推動印刷企業排污問題集中整治,形成檢察機關能動履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企業守法經營的良好局面。
【要旨】
檢察機關在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時,針對某一行業領域內普遍存在的同類問題開展全面調查,督促行政機關進行整治,制止違法行為、加強日常監管,推動實現相關行業污染治理設施改造升級。
【基本案情】
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體物,具有光化學活性,管控不力易造成區域性溫室氣體污染。密云區十里堡鎮是印刷企業集中區域,存在VOCs治理設施不達標問題,該鎮印刷企業中有3家企業僅單一使用低效的光氧催化廢氣治理設施,有5家企業生產場所非甲烷總烴(指除甲烷外的可揮發碳氫化合物,屬于VOCs的一種)濃度超標。相關印刷企業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七條關于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的相關規定,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損害了區域生態環境質量。
【檢察履職情況】
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密云區院)于2021年2月9日受理相關線索,經初步調查后于3月2日立案。調查期間,密云區院及時開展實地調查,走訪企業10余家,并與相關人員核實情況,收集周邊居民意見建議,對印刷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形成問題清單。積極與生態環境部門和屬地政府等有關單位開展溝通座談,了解印刷企業VOCs治理設施簡單低效及排放超標的現狀、問題原因以及有關部門的監管履職情況。
2021年3月22日,密云區院向區生態環境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全面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對轄區內印刷企業違法排污情況進行查處,確保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區生態環境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制定了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工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和整治方案,對轄區內的70家印刷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和專項檢查,委托北京市環境科學院對全區印刷企業進行調查評估,對5家企業拆除印刷生產設備進行疏解退出,對32家不具備印刷生產能力的企業責令關停,對33家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制定《密云區VOCs綜合治理改造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對改造驗收合格的印刷企業給予補助。通過全面檢查、監測,嚴肅懲治違法違規企業,促使企業達標排放,同時組織企業開展行業培訓,積極宣傳引導,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期間,密云區院對部分印刷企業整改工作開展情況、升級改造完成情況開展“回頭看”。經現場走訪了解,改造升級的33家企業全部驗收合格,2家裝訂企業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改造升級為活性炭吸附治理設施,31家包裝印刷企業改造升級為活性炭吸附加催化燃燒治理設施,排放濃度全部符合國家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1家規模較大的印刷企業在整改過程中陸續投入300萬余元,進行密封性改造和局部圍風改造,大幅提高前端廢氣收集率,并采用“多級過濾+吸附濃縮+催化燃燒”模式,大幅提升末端廢氣凈化率。該企業經過VOCs治理設施的升級改造,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降低至北京市排放限值的一半,體現了高效治污水平。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針對轄區內印刷企業普遍存在的VOCs治理設施不達標、違法排放廢氣等問題,推進履職方式由個案辦理向類案監督向系統治理創新發展。通過個案檢察建議推動印刷企業排污問題集中整治,形成檢察機關能動履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企業守法經營的良好局面。積極開展“回頭看”工作,確保問題真整改、不反彈,助力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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